全体干部职工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坚决做到 “十个严禁”:
1.严禁借节日之机,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粽子、烟酒等礼品用于赠送,或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,包括电子红包、购物卡及通过快递物流方式 “隔空送礼” 的行为。
2.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公款吃喝,杜绝餐饮浪费现象,坚决拒绝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。
3.严禁巧立名目,以端午节福利等为由,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,坚决制止借节日突击花钱的行为。
4.严禁出入私人会所、隐蔽餐饮场所进行 “一桌餐” 等违规吃喝活动,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私人宴请。
5.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,防止利益输送和廉洁风险。
6.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或借用下属单位、服务对象车辆用于个人出行,节日期间工作用车应严格按规定封存管理。
7.严禁以学习培训、考察调研为名,实则借机公款旅游,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。
8.严禁参与黄赌毒、封建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,自觉维护党员干部和企业职工的良好形象。
9.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,借机收受礼金、敛财,严格遵守相关报备制度。
10.严禁违反节日值班值守制度,擅自脱岗离岗,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。